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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仲裁纠纷案件(二审,2021年),案号 。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合同中同时约定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又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该约定无效,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判例库 · 最高人民法院
仲裁纠纷 · 二审
或裁或审条款的效力认定
判例
裁判要旨
合同中同时约定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又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该约定无效,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争议焦点
一、或裁或审条款是否整体无效;二、其余争议解决条款是否受影响;三、条款无效后的管辖确定。
代理策略
合同起草阶段应明确选择诉讼或仲裁之一;若已存在或裁或审表述,应通过补充协议统一为诉讼管辖,并约定补正不视为对其他条款的变更。
援引规则
- 仲裁法第16条
- 第18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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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要旨 · 仅供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