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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审,2020年),案号 (2020)最高法民终xxx号。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际用款人的,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判例库 · 中级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纠纷 · 一审
借名借款中实际用款人的还款责任
案号 (2020)最高法民终xxx号
判例
裁判要旨
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际用款人的,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争议焦点
一、出借人对实际用款人的知情认定;二、名义借款人免责条件;三、表见代理的排斥。
代理策略
出借人签约前应核实用款主体;名义借款人应留存委托证据。
援引规则
- 民法典第925条
- 第926条
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参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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