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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二审,2019年),案号 (2019)最高法民终xxx号。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判例库 · 最高人民法院
股权转让纠纷 · 二审
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的连带责任
案号 (2019)最高法民终xxx号
判例
裁判要旨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
一、瑕疵出资认定;二、受让人知情标准;三、连带责任范围。
代理策略
公司主张出资;受让人审查出资证明。
援引规则
- 公司法第88条
- 民法典第1168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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