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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再审,2021年),案号 (2021)最高法民再456号。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依法减轻对方责任但不过错相抵过度。
判例库 · 最高人民法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再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事故的责任划分
案号 (2021)最高法民再456号
判例
裁判要旨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依法减轻对方责任但不过错相抵过度。
争议焦点
一、过错推定与减轻;二、保险赔付顺位;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代理策略
受害人固定事故认定书与医疗票据;保险公司依约理赔。
援引规则
- 民法典第1208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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