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速览
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二审,2023年),案号 (2023)最高法民终556号。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未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特征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律。
判例库 · 最高人民法院
涉外民商事纠纷 · 二审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与管辖
案号 (2023)最高法民终556号
判例
裁判要旨
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未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特征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律。
争议焦点
一、意思自治原则;二、最密切联系;三、强制适用中国法情形。
代理策略
涉外合同明确约定准据法与仲裁;注意强制规范。
援引规则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
关联法条与标签
相关判例
隐名合伙与利润分配争议高级人民法院 · 合伙合同纠纷
破产中职工债权与担保物权顺位最高人民法院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关系高级人民法院 · 保理合同纠纷
借用资质(挂靠)施工的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 · 仅供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