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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河北华某种业有限公司诉昌吉州西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案由知识产权,2025年发布。包含:。
最高人民法院 · 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案例
河北华某种业有限公司诉昌吉州西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2023)最高法知民终2562号
归档
【人民法院入库参考案例(2025-12-29发布)】
入库编号:2025-13-2-176-004 / 民事 /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10.08 / (2023)最高法知民终256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12.27 / 修改日期:2025.12.29 裁判要旨 侵害杂交种亲本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因亲本不在市场销售,难以通过其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权利人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侵权获利的,可以在综合考虑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竞争优势、可替代性以及对杂交种市场获益的贡献率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法认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其中,确定对杂交种市场获益贡献率时,可以参考种子行业惯常的有关育种成果收益分配的比例,并可以结合具体侵权情节适当提高。 皇甫某美诉孙某成遗嘱继承纠纷案——在遗产不适宜作实物分割的情形下,可以采用给付折价款的方式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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