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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类 · 域名在线过户协议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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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属于范本类知识库资料《域名在线过户协议0911》,由 合同范本库 于 10-25 更新,来源:网络服务。主要章节:摘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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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在线过户协议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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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甲方(用户): FORMTEXT  负责人: FORMTEXT  FORMTEXT  地址: FORMTEXT  FORMTEXT  邮编: FORM

正文

甲方(用户): FORMTEXT      
负责人: FORMTEXT       FORMTEXT      
地址: FORMTEXT  FORMTEXT      
邮编: FORMTEXT      
电话: FORMTEXT      
传真: FORMTEXT       乙方(万网): FORMTEXT      
负责人: FORMTEXT      
地址: FORMTEXT      
邮编: FORMTEXT      
电话: FORMTEXT      
传真: FORMTEXT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域名在线过户协议。您只有同意了下述协议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域名在线过户程序。如果您同意本协议,请点击“我同意”,继续进行;否则,请点击“我不同意”并退出。万网建议用户在接受本协议之时打印一份存档。

域名在线过户协议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通过中国万网(以下称“万网”,其主要经营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提供的注册服务,在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域名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协议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域名在线过户申请程序。
用户同意此域名在线过户服务协议之其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正式进入域名在线过户申请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在线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域名过户:即指更改域名持有人,是指将域名的当前持有人变更为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合伙组织或个人,即转移此域名持有权的行为。
1-2符合如下条件的域名,方可进行过户:
1-2-1域名处于正常状态,本身没有任何争议和纠纷,没有欠费问题;
1-2-2域名未到期;
1-2-3域名所属的注册商为万网。
1-3域名在线过户:用户在万网提供的在线平台上进行域名过户的操作。具体操作和要求详见万网相关网页。

第二条 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2-1 用户承诺,原域名注册人(以下可称出让人)、新的域名持有人(以下可称受让人)及申请本服务并拥有在线过户资格的万网经销商,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用户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注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或CNNIC)的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2-2 用户承诺,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万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2-3 如果因用户进行域名在线过户的行为、结果或因进行在线过户的域名引起/涉及任何争议、纠纷、诉讼、仲裁等,用户应立即通知万网,并且应使万网(及其雇员、董事等)不受任何损害。
2-4 用户承诺,对其因进行域名过户操作的行为或结果给万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包括其董事、雇员等)带来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用户保证拥有对域名的所有权,或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前已取得出让人和受让人的授权,保证以自己的名义与出让人和受让人建立相应的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用户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的行为(包括此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将被视为已取得出让人和受让人的同意。
3-1-2 用户(并应使受让人)承认并接受万网涉及过户域名的服务条款、业务说明、相应的域名管理机构的管理办法、规定,以及相应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等内容。受让人违反本条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用户的行为,万网将直接向用户追究责任。
3-1-3 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时,用户应保证所填写的受让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
3-1-4 用户应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后的30日内(含30日),将出让人及受让人的证明材料递交给万网。万网将有权对用户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但并不意味着万网具有审核该证明材料的义务,同时,万网也不对用户所递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任何责任。
3-1-5用户(并应使出让人和受让人)知悉并同意其无权获得因注册该域名而已向万网支付的任何费用的退款。
3-1-6 用户应自行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谨防被盗或者泄漏。因保管不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1-7 因域名过户而在用户、出让人与受让人及任何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与万网无关。用户保证使万网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用户应弥补万网遭受的所有损失。
3-1-8用户须保证自身及出让人和受让人不得利用万网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用户或出让人及受让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万网带来任何损害,用户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万网造成的损失。
3-1-9用户同意在域名过户后2年内不将该域名转出万网。

3-2 万网的权利和义务:
3-2-1 万网有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对用户提供及填写的域名信息进行审核,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域名予以删除,并对此删除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不承担责任。但上述内容不能解释为万网具有审核用户域名信息的义务;同时,万网也不对用户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
3-2-2 万网有权随时要求用户提供其已取得域名出让人和受让人授权的证明,或者其以自己的名义与出让人和受让人建立相应的合同关系的证明。用户必须按照万网的要求提供。否则,万网将视为用户未取得相应的授权或未建立相应的合同关系,届时,万网将取消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关闭用户的域名在线过户功能,并追究用户因违反本条款而给万网造成的损失。
3-2-3 对于用户所提交的一切书面材料,万网均不予退还。
3-2-4万网有权根据自己的谨慎判断决定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是否符合3-1-1、3-1-2、3-1-3、3-1-4、3-1-5、3-1-9、3-2-2等条款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万网将有权随时取消用户所进行的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关闭用户的域名在线过户功能,并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并有权追究用户因违反上述条款而给万网造成的损失。
3-2-5域名过户成功后,万网系统将自动向该域名原所有人邮箱或注册该域名时所登记的原管理联系人邮箱发送通知。
3-2-6万网有权记录域名在线过户与自由转移会员号前后的域名注册信息与会员号,当其它第三方用户向万网申明域名过户转移前所有权或管理权并提出争议的情况下,万网有权根据域名旧的所有者信息或所属会员号核实第三方用户确实为域名原所有者或管理者情况下,万网有权将域名修改为过户前的所有者信息或转移到旧的会员号下。
3-2-7未经万网同意,用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内容转移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万网有权关闭用户的在线过户功能,并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2-8如用户身份已不符合万网关于域名在线过户规定和要求的,万网有权立即关闭用户的域名在线过户功能。
3-2-9万网有权将新注册人信息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和出版物中。

第四条:有关费用
4-1 万网目前对域名在线过户业务的开通不收取费用,但对每笔域名过户业务将按照万网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4-2 域名过户服务费将从用户ID下的预付款中自动扣缴。如果用户ID下的预付款不足以支付该笔费用的,在线过户操作将无法进行,因此,用户在进行域名在线过户操作前,需保证其ID下有足够的预付款余额。
4-3 万网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自行决定是否对开通域名在线过户业务收费或调整域名过户业务服务费,并将在万网相关网页公示收费标准和缴费要求。

第五条 期限
5-1本协议有效期:自用户申请自由过户业务时起生效,自由过户成功后两年终止。
5-2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协议期限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5-2-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5-2-2 用户违反本协议、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万网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5-2-3 用户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进行在线过户操作的,万网可以立即终止服务;
5-2-4 用户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包括但不限于法人、合伙主体资格消灭,公司分立、合并,自然人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5-2-5 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万网重大过错导致用户域名在线过户失败或域名丢失、被注销的,万网的责任上限为当年向万网交纳的该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而且,万网不应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6-2 万网不承担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1)由于技术、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3)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4)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5)由于适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6-3 本协议其他条款对于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万网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8-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中断等非万网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万网承担。

第九条 附则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万网的有关通知只需在万网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万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万网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万网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万网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万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万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重要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5日内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域名在线过户协议内容,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FORMTEXT 

甲方(盖章) FORMTEXT       FORMTEXT      

授权代表签字 FORMTEXT      

日期 FORMTEXT      
乙方(盖章) FORMTEXT       FORMTEXT      

授权代表签字 FORMTEXT       FORMTEXT      

日期 FORMTEXT      
FORMTEXT      
名称 业务内容 实收款(¥)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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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引用第 2 节今天 10:20
文书起草 引用第 3 节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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