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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类 · 常见的增资扩股方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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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属于范本类知识库资料《常见的增资扩股方式及注意事项》,由 合同范本库 于 10-25 更新,来源:股权活动方案(61份)。主要章节:摘要、正文。
知识库 · 股权活动方案(61份)
范本类

常见的增资扩股方式及注意事项

合同范本库 更新 10-25 2,157 字 被 AI 引用 0 次
股权活动方案(61份) #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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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 对于一些中小新型公司来说, 增资扩股是企业投融资避免不了要经过的一个阶段。所谓的增资 扩股就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

正文

目前,

对于一些中小新型公司来说,
增资扩股是企业投融资避免不了要经过的一个阶段。所谓的增资
扩股就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
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下面投融街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常见的增资扩股方式及
增资扩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常见的增资扩股方式



1
、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第
167
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
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比例为
10%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50%
的,
可
以不再提取
,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
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



依据《公司法》第
169
条之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积金转
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另外,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
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
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
否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

详见
《公
司法》第
35
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详见《公司法》第
167
条
增加股东的注册资
本。



2
、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公司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第
27
条的规定,将货币或者其他非货币财
产作价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
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
作为出资的货币应当存入公司所设银行账户,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
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详见《公司法》第
28
条
。



3
、新股东投资入股。增资扩股时,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
资入股的价格,一般根据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确定,溢价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另,依据《公司
法》第
162
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亦可转换为公司注册资本,转换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债
券持有人身份从公司债权人转换成为公司股东。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几种增资扩股方式可以混合使用。



二、增资扩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
、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
转增比例不可过高,
要留有余地,
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

主
要是利润率
会受到影响,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不仅如此,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
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而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提取折旧或缴纳税款,这就意味着实
际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在会计上进行相应的计提和账务调整。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一旦涉及到较大数额的
折旧及纳税调整,验资时有可能通不过
;
果真如此的话,就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会影响增资
扩股的进程,而且有可能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



2
、
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
特别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32
号
第
9
条规定:
“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但经国务院
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第
12
条规定:
“
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依照上述规定,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能发生变更,管理层不能有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不能发生重大变化,以免影响公司上市进程。



3
、依据《公司法》第
35
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
比例认缴出资
;
当然,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
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

全部或部分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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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引用记录

合同审查 引用第 2 节今天 10:20
文书起草 引用第 3 节10-07
来源:股权活动方案(61份) · 仅供内部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