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Work AI / 法规库
消息通知全部已读
已完成
合同审查任务已完成
《技术服务合同》共发现 12 处风险,其中高风险 3 处
10 分钟前
待处理
额度不足提醒
剩余点数低于 200,建议及时充值以免任务中断
2 小时前
帮助中心
怎么用 AI 审查合同3 步 额度怎么计算与充值点数 文书起草支持哪些格式Word
遇到问题?联系客服 400-808-0102(工作日 9:00–18:00)
界面语言
访

法规库

现行有效法律条文库 · 书架式浏览,像翻书一样连续读完一部法律的全部条文

← 返回书架
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宽度 字号 光线 纸色
AI 速览
《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现行有效条文全文(8 条)。页面提供逐条原文、章节目录与实务要点,支持关键词检索与 AI 引用。
法规库 · 现行有效
共 44329 条

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现行有效法律文本 共 44329 条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我国管辖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条
中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公海从事捕捞等作业的,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三条
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四条
有关部门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进入我国内水从事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的外国人,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的,可分别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条
因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管辖该海域的海事法院、事故船舶最先到达地的海事法院、船舶被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在公海等我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由事故船舶最先到达地、船舶被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事故船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的,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六条
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因海上航运、渔业生产及其他海上作业造成污染,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管辖该海域的海事法院管辖。 污染事故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外,对我国管辖海域造成污染或污染威胁,请求损害赔偿或者预防措施费用提起的诉讼,由管辖该海域的海事法院或采取预防措施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七条
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共 44329 条 · 来源:现行有效法律文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