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Work AI / 法规库
消息通知全部已读
已完成
合同审查任务已完成
《技术服务合同》共发现 12 处风险,其中高风险 3 处
10 分钟前
待处理
额度不足提醒
剩余点数低于 200,建议及时充值以免任务中断
2 小时前
帮助中心
怎么用 AI 审查合同3 步 额度怎么计算与充值点数 文书起草支持哪些格式Word
遇到问题?联系客服 400-808-0102(工作日 9:00–18:00)
界面语言
访

法规库

现行有效法律条文库 · 书架式浏览,像翻书一样连续读完一部法律的全部条文

← 返回书架
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宽度 字号 光线 纸色
AI 速览
《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行有效条文全文(10 条)。页面提供逐条原文、章节目录与实务要点,支持关键词检索与 AI 引用。
法规库 · 现行有效
共 44329 条

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现行有效法律文本 共 44329 条
第一条
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条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三条
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四条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查来历不明儿童或者进行解救时,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解救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的,属于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六款规定的“阻碍对其进行解救”。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业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解救时被买妇女自愿继续留在当地共同生活的,可以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六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组织、强迫卖淫或者组织乞讨、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七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或者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构成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出于结婚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出于抚养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涉及多名家庭成员、亲友参与的,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九条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 第二百四十一条 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本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共 44329 条 · 来源:现行有效法律文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