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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采纳 2022-05-26 · 851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今年10月的一个下雨天,我到一酒店吃饭,因酒店地上的水没有拖干,使我滑了一跤,跌…

今年10月的一个下雨天,我到一酒店吃饭,因酒店地上的水没有拖干,使我滑了一跤,跌伤了左手,花去医药费1200元。我要求该酒店赔偿,酒店老板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的,跟他没关系,不赔。请问我有权利向酒店索赔吗.

律师解答(1)
袁 袁浩然律师 律师 2022-05-26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围的平安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予以赔偿。消费者到酒店里吃饭,酒店应尽合理限度的使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这一事件中,酒店没有采取防滑措施,未尽合理的平安保障义务,导致你跌伤左手,酒店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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