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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采纳 2022-06-01 · 398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还可要求增加吗? 10 年前,我与丈夫朱某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还可要求增加吗?

10 年前,我与丈夫朱某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年仅4岁的女儿随我一起生活,按协议朱某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转眼间,孩子上初中了,各种开支增加了不少, 当初朱某所付的抚养费早已用完,而我已下岗,无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为此,我和女儿找到朱某,要求他增加抚养费,但朱某以他已一次性付清为由拒绝 了我们的要求。请问,在一次性付清了抚养费后,子女还可以要求增加吗?

律师解答(1)
袁 袁浩然律师 律师 2022-06-01

我国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 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体意见》也指出: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抚养费在必要时可以增加,朱某拒不同意增加,你的女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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