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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2022-11-01 · 443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我表弟2009年8 月因交通肇事罪被海淀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今年…

我表弟2009年8 月因交通肇事罪被海淀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今年 2 月他与朋友在饭店吃饭时与邻桌的陈某发生口角,后来打架导致陈某轻微伤,但是事后积极赔偿了陈某的医药费,请问:我表弟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吗?

律师解答(1)
冯 冯抱朴律师 律师 已采纳 2022-11-01

你表弟与陈某二人打架导致陈某轻微伤,并积极赔偿,因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良好,这种情况下他不会撤销缓刑 。
缓刑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法律规定撤销缓刑的情况有两种:(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合并执行刑期;(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尽管你表弟在缓刑期间发生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不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形的规定,因此不应当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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