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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2022-11-16 · 488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老陈前往某餐厅就餐期间,在卫生间内不慎滑倒,致右脚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踝关节骨折,…

老陈前往某餐厅就餐期间,在卫生间内不慎滑倒,致右脚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踝关节骨折,老陈认为,餐厅卫生间地面湿滑,且没有任何防滑措施,导致其滑倒,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医药费等。老陈的主张合法吗?

律师解答(1)
贾 贾守信律师 律师 已采纳 2022-11-16

合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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