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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采纳 2023-01-04 · 559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邢某欠我8万元货款,总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不还。前几日,我通过朋友得知他与其他…

邢某欠我8万元货款,总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不还。前几日,我通过朋友得知他与其他商户串通,将自己手里的一批货以4折的价格转让给对方,等我去找他要钱时,他却依旧说没有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1)
冯 冯抱朴律师 律师 2023-01-04

邢某作为你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你造成损害,而对方又是明知此种情形的,你作为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邢某的行为。根据合同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如你所说,邢某与其他商户以4折的价格转让货物,符合合同法关于撤销权行使的条件,你可以请法院撤销邢某的转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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