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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4-08-18 · 200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最终判不能离婚。现分居一年,女方再次起诉…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最终判不能离婚。现分居一年,女方再次起诉离婚,男方如果还是不同意,会怎么判决?

律师解答(1)
许 许令仪律师 律师 2024-08-22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若男方仍不同意,法院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的话,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也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例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等。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男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女方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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