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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1)
冯
冯抱朴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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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要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相关财产权利凭证;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证明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6、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7、遗赠扶养协议(通常可由公证处代书);
8、由于不同地区的公证处对于材料的要求会有所不同,在审核申请人具体情况和现有材料过程中,如果公证员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办公证事项的,请根据公证员的具体要求补充材料。
注意事项:
1、当申请人是自然人时,该公证事项不可委托办理,需要申请人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
2、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后,未征得扶养人同意,遗赠人不得另行处分遗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