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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故是在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周五)晚上因公司组织年会聚餐,让我们公司所有同事去…
我的事故是在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周五)晚上因公司组织年会聚餐,让我们公司所有同事去一家火锅店吃饭。在火锅店吃饭快结束时,我起身想讨要一杯水,结果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当时餐馆正在清洁,地板上弄了东西太滑了也未摆放防滑标识)我的脚脚踝骨折(加了一个小钢板和两个钢针)初次手术花费了18000元人民币,后续取钢板花费大概三千元!当时找火锅店索要赔偿,他们只赔偿了五千元!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因为觉得赔偿不足需打官司!请帮我分析下我这个案例!要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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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徐会展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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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餐厅原因导致受伤可以要求餐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