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 ›正文
已解决 2022-12-27 · 345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拒绝配合检疫、治疗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拒绝配合检疫、治疗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1)
袁 袁浩然律师 律师 已采纳 2022-12-27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定。
律师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的行为构成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前提条件是规章制度把此类行为列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范围。其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什么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第 29 项有解释,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中亦有引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关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有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