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本人在国企单位工作13年,2010年3月1日入职外聘管理岗,至今在单位连续工作1…
本人在国企单位工作13年,2010年3月1日入职外聘管理岗,至今在单位连续工作13年了,依旧是外聘管理岗
1.公司以我的学历不是全日制为理由拒绝给我转自有员工.
2.13年来公司一分保险等都没有给我缴纳,我可以跟公司申请补偿吗?
3.现在公司又发布了新的制度,为了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外聘员工在当前项目结束后必须从这个项目办理离职以后再到另外一个项目入职,且不能再入职管理岗,只能入职操作岗(工勤岗),工资也会相应降低
4,公司不给外聘人员发放工资条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公司不给足额上保险,劳动者不能由此要求赔偿,但是可以要求补缴,必要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若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