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双方发生关系怀孕,男方在胁迫控下的情况下协商给女方二十几万,事情缓解后两月,男…
因双方发生关系怀孕,男方在胁迫控下的情况下协商给女方二十几万,事情缓解后两月,男方提出要按诈骗,显失公平报案,这官司法律支持吗?
以诈骗和显失公平为由报案,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诈骗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女方在协商过程中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仅仅是因为双方发生关系怀孕而协商赔偿,通常不构成诈骗。但若女方存在虚构流产费用、孩子的医疗费用等虚假事实,从而骗取男方二十几万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诈骗。男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女方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
显失公平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男方能证明在签订赔偿协议时,自己因女方怀孕带来的压力处于危困状态,且女方利用了这一状态,使协议内容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如赔偿金额远远超出了合理的范围,那么可以主张协议显失公平。但男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协议签订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以及具体的不公平程度。
胁迫方面:如果男方能证明女方在协商过程中对其实施了胁迫行为,如以曝光隐私、伤害身体等手段迫使男方签订协议或给予钱财,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男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男方报案的时间在事情缓解后两月,还需要考虑是否超过了相关的时效规定。如果男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诈骗行为或协议存在显失公平、胁迫的情形,那么男方报案和主张有可能得到法律支持,但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