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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2025-11-01 · 148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你好,我通过沁润中介在合肥市肥西县联保电子厂工作近三个月,因家中有事提出离职领导…

你好,我通过沁润中介在合肥市肥西县联保电子厂工作近三个月,因家中有事提出离职领导不给离职所以自离,因自离原因中介以此为借口蒋劳务合同书上写的24一小时的工价降到12一小时,请问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已采纳 2025-11-03

  这笔钱有可能要回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自离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其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工资标准结算工资,不得克扣。《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员工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在你这种情况下,中介以自离为由将工价从 24 元一小时降到 12 元一小时,属于变相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先与中介协商,要求其按照劳务合同书上约定的工价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你需要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务合同书、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与中介或工厂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等,以证明你与中介之间的约定以及你的实际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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