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提交刑事控告书给派出所。 如果派出所还是不给任何回执单及书面通知书。怎么办??
己提交刑事控告书给派出所。 如果派出所还是不给任何回执单及书面通知书。怎么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派出所接受刑事控告案件后,需制作受案回执交控告人;若不予立案,也应在三日内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若其拒不提供相关回执和书面通知,你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逐步维权:
1、当场交涉并固定证据:先明确向经办民警或派出所值班领导索要回执单,询问拒不出具的具体原因,并对沟通过程录音、记录经办民警警号等信息。若沟通无果,可通过 EMS 邮寄书面申请,明确要求出具受案回执或立案 / 不予立案相关文书,邮单需注明文件名称,保留邮寄凭证以证明对方已签收。
2、向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投诉:这是针对派出所不作为的高效内部救济方式。你可拨打 110 指挥中心反馈情况,其会督促对应派出所处理;也能拨打全国公安机关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12389,详细说明提交控告书的时间、地点及派出所拒开文书的情况;还可直接向该派出所所属的上级公安局法制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公安机关的受案立案工作。
3、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若内部投诉无结果,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同时附上你提交刑事控告书的相关凭证、与派出所沟通的记录等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13 条,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拒开文书的理由,若认定理由不成立,将依法责令公安机关立案或出具相应书面文书。
4、通过其他渠道辅助维权:一方面可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派出所未依法出具回执和书面通知的问题,由政府部门督促其履职;另一方面,因派出所拒开文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你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纠正程序违法行为并出具对应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