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现在面临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在面试及入职均未提到与我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是重庆共合众…
现在面临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在面试及入职均未提到与我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是重庆共合众友武汉分公司,一直说的是江苏诉服达有限公司,而上班地点是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与法院对接的是南京通达海公司。现在已经上班两个星期,才发来劳动合同,并且与之前说好的江苏诉服达不一致,是重庆共合众友武汉分公司,而且在发给我的offer中有提到绩效补贴与餐补交通补贴的详细金额,但在与重庆共合众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标明详细金额,只写了绩效发放。在询问过后他说可以与江苏诉服达签合同但缴纳的社保就只能交南京的社保,这种情况我能签署劳动合同吗?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不建议现在急着签。
公司主体前后不一致,存在用工主体风险。
Offer 里的补贴没写进合同,后期可能不兑现。
签南京公司交南京社保,你在武汉工作,就医、买房、公积金等会受影响。
已上班两周不签合同,本身就不规范。
要么要求:按原承诺的江苏诉服达签,且把所有补贴写进合同;
要么要求:重庆共合众友签,写明全部薪资补贴,交武汉本地社保。
都不满足就别签,保留好上班证据、聊天记录、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