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一个已离职了四年多的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四年前有一笔社保个人部分未扣,金额200多…
一个已离职了四年多的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四年前有一笔社保个人部分未扣,金额200多,要我补给他们,我能拒绝的吗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您可以拒绝补缴
主要理由:
1、超过法定追溯时效
社保费用追缴通常有2年的追溯时效(部分地区可能更长,但4年已明显超出)
公司4年后才主张,已丧失法律上的追索权
2、公司自身管理过失
社保扣缴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和日常操作
4年后才发现"漏扣",属于公司自身财务/人事管理不善
不应由离职多年的员工承担其管理失误的后果
3、 金额极小,举证困难
仅200多元,公司很难证明:①确实漏扣 ②具体金额准确 ③是您个人应承担部分
时间跨度太长,相关工资条、社保明细等证据可能已缺失
4、您已离职4年多
劳动关系早已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
您没有义务配合前公司的财务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