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一个客户买房,客户定金转给我,我转给操作方,一起两个客户 一个定金5万(未…
我介绍一个客户买房,客户定金转给我,我转给操作方,一起两个客户 一个定金5万(未备注客户名字,只备注小区名字),一个定金4万(有备注客户名字,有备注小区名字),因为两个客户同一个中介。途中办理时间两个月,中途有做过一些关于买房流程的事,但是一直没有办下来,中介申请退款 退了一两个月了,因为上家没退给我,催款途中我也想办法退了8000元,其他也暂时没钱退,我也未失联,上家承诺退款时间一直拖,客户就去报警坚持说我诈骗,第一次派出所不立案,客户又去复仪了,也查了我的流水走向有转给上家。现在像我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
目前不构成诈骗。你未失联、有真实转付记录、积极退赔,且客户资金流向清晰,缺乏 “非法占有目的” 与 “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 的刑事关键要件,公安初查不立案符合常规。
核心判断(诈骗四要件不成立)
1、无非法占有目的:你已退 8000 元、持续催上家、未失联,具备履约与退赔意愿。
2、无虚构 / 隐瞒行为:资金全程转至操作方,有真实交易背景,非私自截留或挥霍。
3、未造成认识错误:客户明知你是居间人,资金流向可追溯,非因你欺骗而付款阳春市人民检察院。
4、流水是佐证而非罪证:公安查流水仅为核实资金链,流向上家反而证明你未侵占。
你该做的 3 件事
1、固定证据:整理转账记录、催款聊天、退 8000 元凭证、上家承诺与拖延记录、办理流程材料。
2、主动沟通:向客户书面说明资金去向、上家拖延情况及你的退赔努力,争取理解。
3、应对复议:若公安复核,提交证据说明居间事实与资金流向,强调无诈骗故意中国政府网。
风险提示
仅在你私自截留资金、挥霍或失联等情形下,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建议尽快与上家协商退款,或通过民事途径起诉上家,同时与客户保持沟通,避免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