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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6-04-16 · 26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4月14号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租期从4月20号开始,我已经付了房租+押金+一共4…

4月14号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租期从4月20号开始,我已经付了房租+押金+一共4000块14号当天给了钥匙.我还没进去入住,没打扫,也没搬东西,也没使用房屋,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没法租了,找房东退钱,房东说合同写了提前退房押金不退,而且说给了钥匙就算租了只愿意退2千块钱有方法可以争取更多吗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2026-04-22

  租期还没正式开始,你未入住、未使用房屋,单方解约属违约,但违约金不能过高。

  房东仅能主张合理空置损失,不能直接扣全部押金 + 租金。

  法律规定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准,你没入住,房租理应退还大部分,押金可适当抵扣损失。

  房东只退 2000 明显不合理,你可要求:退还全部未发生租金,押金协商扣少量违约金。

  先友好协商,不成可找社区调解或走 12315、小额诉讼,基本能拿回远超 2000 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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