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法人,没有实际经营公司管理,被起诉公司欠一个员工资,公司在沈阳,但是丹东…
作为公司法人,没有实际经营公司管理,被起诉公司欠一个员工资,公司在沈阳,但是丹东有一个员工,在丹东服务,这个员工2024年入职,2025年续签行吗合同,一月工资2700,保险没交,但是都是给变现,算到至今拖欠工资大概17个月,拖欠的原因是业务没有,卖房开工资,老板,法人欠款高,目前还有5个员工工资没开上,但是丹东2025年12开始合同期结束,因为工作还是偶尔会有需要,也有去处理一些事情,不坐班,不考勤。本来上个月丹东有笔进款,1万多,已经全部给这个员工,还会有笔进款大概12万,还没到账,本来说好到账给工资都补上,这个员工起诉并保全,现在申请各种补偿,加起来13万,其实工资保险那些就5万多,而且对方要求必须现在给,不能等款项到。本来还想有款项到,多余的可以给之前员工开工资,这一下不知道怎么办了,马上开庭,只想承担本应该承担的,并且等款项到再给行不行?
先把关键结论说清楚:
1、你是挂名法人、没实际经营:个人一般不用掏钱,责任主体是公司。
2、2025 年 12 月合同到期后,不坐班、不考勤、只是偶尔处理事情:这段不能按全月 2700算,只能按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 / 次数算工资。
3、保险变现:法律上不认可 “社保折现”,但实务中可以折抵一部分欠薪 / 补偿,开庭要提。
4、对方算 13 万,实际工资 + 保险约 5 万多:明显虚高,不认可,要求对方逐项举证、算账。
5、能不能等 12 万到账再给:可以当庭提调解方案,但不能单方面硬拖,要法院和对方同意。
一、开庭怎么抗辩(只承担该承担的)
1、主体:承认公司欠薪,但你个人不担责(挂名、无经营、无分红、无决策权)。
2、工资起算 / 截止:
2024 入职 —2025.12 合同期内:按合同 2700 / 月算。
2025.12 之后:合同到期,无考勤、不坐班、偶尔办事≠全月正常上班,只能按实际工作量 / 次数算,不能按 2700 / 月算。
3、已付 1 万多:当庭主张抵扣,从欠薪总额里减掉。
4、社保折现:
法律:社保必须缴,折现无效。
策略:之前每月给的 “社保钱”,视为已付工资 / 补偿,要求抵扣。
5、对方 13 万构成:
要求对方列明明细:工资多少、加班费多少、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社保折现、滞纳金等。
对无证据、无法律依据的项目直接否认。
二、能不能 “等款项到再给”(分期 / 延期)
1、不能单方面决定,但可以在法庭上提调解方案:
认可合理欠薪(5 万多),不认可虚高部分。
提出:先解冻保全,等 12 万到账后 X 天内一次性付清,可写进调解书。
理由:公司经营困难、多名员工欠薪、大额应收未到账,不是恶意拖欠。
2、风险:对方不同意,法院会判限期履行(一般 10–15 天),逾期可强制执行、限高、失信。
3、保底:同意 5 万多 + 少量补偿,争取30–60 天内付清,比判 13 万强。
三、你个人风险大不大
1、只要出资到位、没转移公司资产、没签字担保,法人个人不用替公司还钱。
保2、全一般是冻公司账户,不是冻你个人账户(除非对方把你个人也告了)。
四、开庭当天要做的
1、带:劳动合同、转账记录(已付 1 万 + 每月社保折现)、聊天记录(合同到期后不坐班、偶尔办事、答应 12 万到账补齐)、公司无经营 / 负债材料。
2、当庭:
只认真实欠薪 5 万多,不认 13 万。
主张2025.12 后按实际工作量算。
提已付 1 万 + 社保折现抵扣。
提调解:12 万到账后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