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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6-07-31 · 13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我的朋友带她的朋友(青)因过来上饶办事,我正常接待到家里。在聊天过程中青讲自身痔…

我的朋友带她的朋友(青)因过来上饶办事,我正常接待到家里。在聊天过程中青讲自身痔疮不舒服,并让我帮她调理。付了2千元。事后不舒服,肿痛。聊天过程中我也讲到用线捆绑外痔。脱落。剪线等问题。第一时间建议她去医院看。他说前后看了几个月,一直没有恢复好,还说没有恢复好做手术。我意识到问题。已退款2000元。她要要求赔偿他接下来的费用和之前看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沟通无果后,他选择报警。现在卫健部门已录我口供确认确认了捆绑外痔的行为。对方已起诉。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2026-08-07

  1、你无医师资质,线扎外痔属于诊疗行为,卫健已固定事实,构成行政层面非法行医,会面临卫健行政处罚。

  2、民事上属于侵权,已退 2000 元不免除赔偿;对方起诉,法院会看:你的行为和对方伤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对方自身原有痔疮病情、医院病历票据,划分责任比例,判决承担对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构成伤残才大概率支持。

  3、刑事风险:只有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才会触发非法行医罪,普通肿痛一般不涉刑。

  4、应对:整理全部聊天、退款凭证;开庭申请因果关系、损害参与度鉴定,抗辩对方原有疾病因素;对卫健处罚不服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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