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 ›正文
已解决 2022-02-21 · 619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网购旅游产品与实际不服,网购平台需要担责吗?

网购旅游产品与实际不服,网购平台需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1)
冯 冯抱朴律师 律师 已采纳 2022-02-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网络平台提供者未尽到注意义务,在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平台提供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如下:
1、审核企业经营资质,审查其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仅有营业执照而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可发布包价旅游业务信息。
2、平台上必须提供旅行社的真实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的方式。
3、要特别审查旅行社发布的经营出境、赴台、边境等旅游业务,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不一定可以经营上述业务。
4、对于非旅行社企业发布的旅游信息,平台只能允许其发布为旅游者代办旅游服务的信息。若该企业要发布包价旅游、自由行等服务业务的信息,需要证明以上业务属于代办服务性质。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